勤上股份(002638)于2017年9月8日晚公告称,公司和公司股东及实控人李旭亮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有关,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李旭亮立案调查。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对《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根据勤上股份的公告及司释等材料,在2017年9月8日前买入勤上股份股票,并在2017年9月9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索赔材料。
2013年5月3日,勤上光电002638股吧)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4年5月12日,勤上光电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号)。
2014年12月1日,勤上光电再次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5年3月17日,勤上光电再次收到广东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刘国华律师表示,勤上光电少有地成为了因虚假陈述而二次受罚的上市公司!而9月8日晚的公告显示勤上股份“罕有地”第三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很大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第三次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法》及司释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案件的管辖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之前对勤上股份的行政处罚出台后,诸多受损股民提起诉讼索赔,绝大部分索赔投资者的部分或者全部获得了广州中院的支持。
“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一般在一年内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旦证监会认定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我们将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起诉索赔。勤上光电早年因虚假陈述受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之后,我们代理多名投资者起诉勤上光电索赔,均获得了广州中院的胜诉判决”。刘国华律师表示,根据勤上股份的公告及司释等材料,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9月8日前买入勤上股份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9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索赔条件,尚需在监管部门查明事实之后确定。
为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权益,现《投资快报》“抱团取暖”公益平台再次,向曾经购买过勤上股份(002638)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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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快报》记者提醒广大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前期资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至今);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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