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二手车 > 正文

关于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

类别:二手车 日期:2017-11-23 13:23:12 人气: 来源:

  (商函〔2017〕483号),做好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防范通过二手车交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7号),促进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要认真组织、督促辖区内依法注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公司、经纪公司、拍卖公司、鉴定评估机构按照国家商务部《关于启动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附后)要求,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或)进行备案,并录入二手车交易信息(二手车经营主体填报机动车交易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交易信息,逐车、实时、准确、完整地录入)。9月1日起至通知下发之日的交易信息须补录。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15年第2号)和《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通过本次信息系统备案登记,对各类二手车经营主体统一进行重新认定,按照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公司、经纪公司、拍卖公司和鉴定评估机构进行梳理分类,请认真填写二手车经营主体分类表,并于10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推荐: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2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