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5月28日讯(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许红 李露 报道)本报5月27日06版以《25岁小伙为筹毒资 微信“接单”盗窃电动车》为题,报道了90后瘾君子为满足吸毒需要,半年盗窃电动车20余辆的事情。今天,记者从张店获悉,追回了13辆被动车,丢车市民可以前来认领。
根据盗窃嫌疑人王某的作案时间,确定了追回的这些电动车的被盗时间,因此,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主,可以到机关认领:在2016年5月15日以前丢失电动车,丢失车辆品牌为爱玛牌、雅迪牌、美丽行牌、比德文牌、新日牌;丢失地点为张店区城区,主要地点为各大厦、商场周围,包括华光德泰堂大厦、大泰·齐赛家园门口、茂业天地、利群集团购物广场北侧(肯德基门前)等地。
失主需携带丢失电动车的相关手续(如购车、车架号、电机号等),到市张店区山泉222号张店八中队认领。
丢失电动自行车后已经报案并且给机关提供了车架号和电机号的失主请不要再来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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