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商务信息网讯近日,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两起投诉,均是旅游包车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据调查,一辆车是从如皋到杭州的,上车地点是如皋,但是在九华镇高速路口的红绿灯处带了八名合同外的乘客;另一辆车是从南通到苏州,上车地点为南通,但是往返途中沿途带客。
经调查取证,案件事实清楚,两辆车均属于“包车组散客”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第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一下的罚款”。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这两辆包车均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来源:本地头条责任编辑: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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